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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强制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发布日期:2021-11-15   浏览次数:



      建立和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是形势所迫、国情所需。随着我国信息化进程的全面加快,全社会特别是重要行业、重要领域对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业已成为国家关键基础设施,其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国家利益、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但是,我国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


      一是来自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入侵、攻击、破坏越来越严重。境内外各种势力、组织和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各种手段利用信息网络或针对信息网络实施各种破坏活动。境外敌对势力和情报机构通过木马入侵、远程控制我重要信息系统计算机的案件,大量窃取国家秘密的事件不断发生。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日益成为境外敌对势力和间谍情报机构攻击窃密的重点目标。


      二是针对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持续上升。不法分子利用一些安全漏洞,使用病毒、木马、网络钓鱼等技术进行网络盗窃、网络诈骗、黑客攻击等违法犯罪活动,对我国的经济秩序、社会管理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侵害。网络攻击仍是当前网络安全的主要威胁。网站成为主要攻击目标,利用网站“挂马”现象日趋严重。据监测,2008年大陆地区共有58.5万多个IP地址对应的主机被来自境外的木马秘密控制,利用木马和“僵尸网络”实施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的威胁加剧,防范难度越来越大。安全漏洞数量居高不下。据统计,2008年共发现4103个系统安全漏洞,其中高危漏洞占近一半。



      2008年新发现的系统安全漏洞中有一半以上没有安全补丁,及时修补安全漏洞是导致安全事件发生的最主要原因。针对“零日”漏洞出现的攻击不断增加,利用国产应用软件漏洞进行网络攻击成为新的发展趋势。病毒传播感染情况严重。2008年新增病毒46万余种,较2007年上升5.6%,感染计算机3.62亿台次,较2007年上升86.4%,新增病毒中木马类病毒占60%。病毒制作、传播、销售的组织化、产业化、互联网化特征日趋明显,大量木马、后门病毒通过“网站挂马”、伪造和欺骗等手段传播蔓延,消耗系统资源,危害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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